http://neimenggu.hteacher.net 2016-10-18 14:29 内蒙古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2016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巴彦淖尔市2016年度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启动,特此公告。
一、认定范围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负责认定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巴彦淖尔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各旗县区教育局负责认定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公民申报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政策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内教发[2002] 64号)。详细的政策要求,申请人可登录“百度文库”网站,查阅内教发[2002] 64号文件。
三、申请认定办法
申请认定办法为:申请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办法。具体过程见附件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书流程图》。
申请人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v.jszg.edu.cn),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请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其他申请人员(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人员和师范类毕业生)请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进行网上注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四、时间安排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时间安排如下: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10月17日 10月21日,期间每天8:30-17: 30可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10月24日至11月4日(周五下午、周六、周日不进行现场确认),地点:巴彦淖尔市教育局4037房间。携带材料见附件2。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11月8日下午领取准考证,根据准考证要求从11月9日开始测试。
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通过巴彦淖尔市教育网获取信息或与巴彦淖尔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取证。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478- 7917512
电子邮箱:zhmanh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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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宗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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